News information
轻型汽修厂按照集团检查组要求,对厂职工电动自行车充电管理条例进行了完善修改,新增3条规定:严禁外接排插现象;充电过程中尽可能将充电器放置远离车体以外的地方,严禁放在车体内、坐垫上、脚踏板及悬挂车身上;每台车充电时间不准超过6个小时。
上一篇:物业公司消除安全隐患
下一篇:南昌电表厂组织开展除杂草活动
关闭窗口